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0055.“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”表源于神性之爱的一切事物。这从“献给耶和华的火祭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“献给耶和华的火祭”是指它源于神性之爱,因为在圣言中,“火”表示两方面意义上的爱,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,它表示神性之爱。“火”表示两方面意义上的爱(参看4906, 5215, 6314, 7324节);就论述耶和华或主的至高意义而言,它表示神性之爱(参看6832, 6834, 6849节)。燔祭之所以被称为“献给耶和华的火祭”,是因为神性取得人身,通过这人身与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,同时将它与神性合一,好拯救人类,祂如此行是出于纯粹的爱。这种合一由“燔祭”来表示(参看10042, 10053节)。
3636.这是一个最普遍并包罗万象的真理,即:主是天堂的太阳,来世的一切光都来自这太阳;天使和灵人,或那些在来世的人,根本看不见来自世界之光的任何事物;而且来自其太阳的世界之光在天使看来,只是幽暗。从天堂的太阳,或主而来的,不仅有光,还有热;但这些是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。在天使眼里,这光显为光,但包含聪明和智慧在里面,因为它来自这太阳。这热被他们的感官感觉为热,但包含爱在里面,因为它来自这太阳。正因如此,爱也被称为属灵之热,同样构成人的生命之热;而聪明被称为属灵之光,同样构成人的生命之光。其它一切对应关系都源于这包罗万象的对应关系,因为每一个事物都关乎属于爱的良善和属于聪明的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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